塔里木油田泽普和田河油气运维中心2025-2028年单井复产及排水采气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26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和田河气田为含硫化氢气田,现有生产井28口,目前部分井因见水、水淹、压力下降无法自喷进站生产,极大的影响了气田的科学、均衡、合理、效益开发。
根据气田开发需求,拟对见水、水淹停喷、压力下降的气井恢复生产或进行排水采气,达到气田的排水、稳产目的。
2.2招标范围:
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和田河气田提供单井复产、排水采气等服务。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04月30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和田河气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①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②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③具备3年及以上项目经理工作年限。
(2)安全负责人1人:①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具备2年及以上安全负责人工作年限
(3)其余拟投入可支援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
①6人全部具有有效的硫化氢培训合格证或提供上岗前取得硫化氢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
②至少3人具有有效的压力容器R1操作证;
③至少3人具有有效的压缩机操作工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以及与上述人员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证明、工作简历,岗位不要求的资质材料可不提供;
(2)提供2024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缴纳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4)提供承诺书。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须满足如下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用于单井复产的混输压缩机2台,出口压力不低于8MPa;
(2)拟投入本项目的用于气举排水的常规往复式压缩机2台,出口压力不低于15MPa;
(3)拟投入本项目的高压分离计量撬2座,设计压力不低于10MPa;
(4)拟投入本项目油水储罐2座。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型号及设备参数);(2)设备照片;(3)设备铭牌照片;(4)提供相应的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3.4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气田单井复产(试采)或排水采气类似业绩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施工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2)提供结算发票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4.1北京时间2025-03-26 至 2025-04-0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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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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