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澜沧江公司乌弄龙·里底电厂2025年枢纽区生产建筑物检修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2025-03-26

1. 招标条件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电厂2025年枢纽区生产建筑物检修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乌弄龙·里底电厂位于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巴迪乡巴迪街,目前负责乌弄龙水电站、里底水电站的生产运行工作,按“一厂两站”模式管理。其中乌弄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巴迪乡境内,为澜沧江上游水电规划7个梯级电站中的第2个电站。里底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巴迪乡境内,是澜沧江上游水电规划7个梯级电站中的第3个电站,上接乌弄龙电站,下邻TB电站。

2.2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

2.2.1 建筑物表面检修;

2.2.2 门窗检修;

2.2.3 给排水设施检修;

2.2.4 防护设施检修;

2.2.5 构筑物工程

2.2.6专项检修;

2.2.7对部分项目进行细化设计并完成实施。

2.3计划工期: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1.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至少承担过2项土建施工或修缮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含首页、主要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3.2.3 主要人员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担任过1项土建施工或修缮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建造师证、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 专职安全员: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0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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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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