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202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6(一)项目编号: JSD(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5-202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三)项目预算:990万元(三年)
(四)遴选需求: 遴选1家保险机构,为扬州经济开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保险服务。详见遴选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五)协议有效期: 三年(即2025年7月1日-2028年6月30日)。
(六)中选后应独立承保,不允许转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的省级公司必须符合苏银保监办【2021】28号公布的江苏省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经营资质。
2.2 在扬州市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下属分支机构,持有省级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遴选的唯一授权文件。
2.3满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相关规定(需提供参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2.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3.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4.参选人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5.业务管理系统能够直接导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批改等数据,并于月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完整准确的原始数据信息; 6.设置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并配备必要的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农业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需要; 7.对于苏财金【2021】42号通知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参选人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按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二)拒绝下述条件的保险机构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1.保险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保险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2.凡为遴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三、公告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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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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