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集团综合能源2025年科技项目第二批调整计划低压透明化配电网关键技术研究及装置研制项目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25
包号 |
标包名称 |
物资明细或服务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低压透明化配电网关键技术研究及装置研制项目物资采购 |
本项目采购通信单元、监测单元、电源模块、无线水浸传感器采集模块、单点无线测温传感器通信模块、无线烟感传感器采集模块等物资用于支撑低压透明化配电网关键技术研究及装置研制及试点应用,详见技术规范。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复兴路与翠竹路东,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3.应答人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未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应答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未被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2 专用资格条件
包号 |
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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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
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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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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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需提供2024年至今累计不少于1份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扫描件)。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企业名称变更: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4.发布采购公告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3月28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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