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自动瓶盖组装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261.内容: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自动瓶盖组装机(CA2501)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人民币。
3.数量:1台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至采购单位指定位置),3个日历日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采购单位验收、使用,设备正式验收后质保期一年。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情况均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如查询无记录则提供查询无记录页面打印件。)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2)存在控股或关联关系的。
7.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26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4月2日17时00分期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16日09:30至10: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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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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