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普安县2025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26项目编号:GZH
项目名称:普安县2025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普安县2025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元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于30个日历日将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代销公司的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委托代销合同(协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精神,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及《黔西南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州财采〔2022〕2号)的通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00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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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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