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开发区部分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城区亮化彩灯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144.13万元 |
最高限价:144.13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开发区部分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城区亮化彩灯安装工程项目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144.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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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必须为中小企业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网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3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2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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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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