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大兴安岭呼玛县2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6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呼玛县2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3-3-44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呼玛县2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已由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总办会审议通过,该建设方案属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资金列支于公司管理费。招标方为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大兴安岭呼玛县2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规划装机容量2000MW。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2.3 规模:2000MW风电。
2.4 服务期: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华能大兴安岭呼玛县2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建设方案和申报报告编制工作。
2.5 招标范围: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区域,科学合理进行规划分区,编制完成华能呼玛县2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建设方案,报告内容应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及大兴安岭地区相关政策要求。完成项目宏观规划选址;分析项目开发前景及必要性;完成风能资源分析、风电机组布置方案、风电机组选型及发电量初步估算;对项目的建场条件进行评价,如工程地质初步分析等;进行工程投资匡算及效益分析;提出优化布置方案和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接网适应性分析,包括接网可行性分析论证、项目周边变电站现状及发展规划情况、黑龙江省电力电量平衡及消纳分析、黑龙江省北部电网概况及本项目接入方案设想和投资估算。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相关政策要求,编制完成华能呼玛县2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申报报告,以满足招标人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2.6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50万千瓦及以上风电项目咨询服务或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准转包和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26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4月1日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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