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弥散芯块生胚制备装置采购公告
2025-03-26弥散芯块生胚制备装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弥散芯块生胚制备装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404C-WZ-GKJT-25-0503),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1项目名称: 弥散芯块生胚制备装置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 甘肃矿区,甲方使用地或者仓库交货。
2.3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与甲方确定设计方案;方案确定后100天内完成供货。
2.4采购范围: 弥散芯块生胚制备装置,详见第五章“甲方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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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人代表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人代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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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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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与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4)已经列入不良行为处罚清单或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间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5)法律禁止的其他情形。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以上内容(即3.6其他要求)有响应内容不明确的,评审小组可现场对响应人发出澄清,根据澄清回答内容判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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