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审计事项采购公告
2025-03-261.采购条件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审计事项 项目已由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审计事项。
2.2项目编号:BD。
2.3采购内容: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审计事项及年度咨询服务。详见第二章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2.4服务时间:审计报告于2025年5月15日前出具正式版,年度咨询服务于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2.5服务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须为5A及以上级别的税务师事务所,并提供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出具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已签合同的同类合同不少于2个(同类服务指:汽车行业或技术服务行业或科研院所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服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注: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方名称等内容。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
3.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若2024年度还在审计中可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2024年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5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 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 不存在因执行中国汽研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中国汽研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情况;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5年4月1日14时 00 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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