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7年度流量仪用过滤器采购(定商定价)招标公告
2025-03-26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7年度流量仪用过滤器采购(定商定价)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预计采购金额1000万元(含13%税)。本项目所属类别:
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物资品名 |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A43 |
过程控制仪表与系统 |
A4303 |
流量仪表 |
A430318 |
流量仪表配件 |
A43031801 |
流量仪表配件 |
采购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项数 |
到站地点 |
标包一 |
流量仪用过滤器 |
53 |
长庆油田分公司各单位(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
2.2产品特点:流量仪用过滤器由壳体、过滤筒等主要部分组成。壳体要承受被测液体的工作压力,并形成满足过滤所要求的空间。当液体进入过滤器时,沿隔板上升进入过滤筒,过滤后液体进入流量计,杂质留在过滤筒内定期清理。
2.3交货地点:以计划上报地点为准。
2.4交货期:以合同或订单确定的日期为准。
2.5技术要求:
(1)执行长庆油田公司流量仪用过滤器《篮式过滤器技术规格书》。
(2)当技术规格书商务部分与本方案不一致时,以本方案方案为准。
(3)招标结果执行期间,相关标准如有更新,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2.6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结果有效期为2025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
2.7中标价格的确定:中标价格为中选供应商的投标价格。
2.8价格调整机制:原则上有效期内价格不作调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时,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商谈确定价格或重新启动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3.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因连续三年无交易活动被长庆油田暂停交易权限的供应商,可在开标前申请恢复交易权限参与投标;因标的物由一级物资降为二级物资被暂停产品交易权限且无管理单位的供应商可参与投标,中标后纳入长庆油田管理。
3.5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
3.6投标人应具有标的物的销售业绩(提供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网查询的发票及对应合同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在开标日前90天内视为无效)。
3.7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中、低压容器D级及以上】。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3月31日招标文件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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