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水资源论证、取用水核验等技术服务(重新)竞价比选公告
2025-03-26本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高新区乌斯太镇境内,拟开发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包括75MW的风电(含新建升压站一座)、33MW/39.7656MWp的光伏、16.2MW/32.4MWh的储能以及14公里的220kV送出线路。光伏区拟设置2回35kV集电电缆线路、风电区设置3回35kV架空线路,储能区设置1回35kV电缆线路共6回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现邀请国内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1.1 编号:ZYN
1.2 比价内容:
(1)编制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75MW风电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取水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书;
(2)编制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33MW光伏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取水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书;
(3)上述报告书均须通过专家评审,均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4)对取水数据进行在线采集(包括购买、加装远程数据传输硬件产品、防雨箱等),确保采集数据上传至水利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
(5)协助甲方完成上述两个项目取水许可相关工作,取得取水许可证。
(6)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不涉及打井、寻找水源等工作任务);
(7)75MW风电工程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升压站用水等,年用水量约为2000立方米/年(用水量为根据前期资料初步估算数据,实际用水量根据论证情况确定);
(8)33MW光伏工程主要用水为光伏组件清洗用水,年用水量约为6000立方米/年(用水量为根据前期资料初步估算数据,实际用水量根据论证情况确定)。
1.3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高新区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1.4 合同期:乙方在合同签订20个自然日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写工作;乙方在取得政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取水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书编制工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取水数据在线采集改造工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协助甲方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工作。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水资源论证或取用水核验业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或与其类似的业绩,且不得少于3个,并附合同复印件。
2.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被“信用中国”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失信惩戒或中盐集团供方黑灰名单的。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比价文件的获取
3.1标书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2标书发售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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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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