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2、项目名称:民权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综合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77,066,680.80元 |
最高限价:77066680.8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14002441D08652001001 |
民权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综合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二次 |
23000000 |
2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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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项目地点:民权县境内。
5.2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5.3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
5.4采购内容:直线加速器;
5.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招标控制价:23000000.00元
5.7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5.8质量要求:合格
5.9质保期:一年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3.2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所投医疗器械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的提供所投医疗器械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3月26日 至 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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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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