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平桥至大顺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6重庆市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平顺至大顺段)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发改交通〔2021〕9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社会投资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武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重庆市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平顺至大顺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重庆市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平桥至大顺段)起于平桥镇南侧G69南涪高速公路岩口隧道附近,向西北设平桥隧道至中村村,后跨大溪河至凤来乡,再穿雪峰山至同乐乡北侧,之后路线向西,经大顺乡南侧,终点接南两高速公路。路线全长3 6.7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结构物有隧道3座,特大桥1座,其他桥梁46座等。计划2026年12月通车,检测计划自2025年4月开始(路基检测),2026年11月完成。
3.招标范围及内容
3.1 招标范围及内容为重庆市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平桥至大顺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具体有:
合同段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WLJGJC |
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对重庆市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平桥至大顺段)的路基、桥梁、隧道、交安、路面、机电、房建、绿化开展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服务;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整改情况复查报告;对《高速公路项目交工检测质量不符合项清单》中的不符合项应重点检查,配合招标人开展竣工检测与验收。 |
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按招标人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部实施。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各项资质、业绩、信誉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CMA证书;联合体各成 员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
(2)企业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
同时满足以下1、2、3项要求: 1.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项目(检测内容需至少同时包含路面、桥梁、隧道)。 2.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高 速公路特大桥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项目。 3.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高速公 路机电工程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项目。 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应反映评审指标,如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指标的,需进一步提供检测报 告。 如投标人发生法人合法变更或重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业 绩为其自有业绩,否则其业绩不予承认。 联合体投标的,业绩1、2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3由联合体成员提供。同一合同中满足业绩1、2的要求,可同时算业绩1、2。 |
(3)企业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 诺。 |
(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 |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交通工程、桥梁隧道工程、道路工程中任 意1个专业);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项目(检测内容需至少同时包含路面、桥梁、隧道)和1个高速公 路特大桥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一个合同中包含两项业绩可同时算)。 提供:(1)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https://syjc.jtzyzg.org.cn/)查询截图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 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查询截图。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说明:新版证书专业为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旧版证书专业为材料、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其中新版道路工程专业等同于旧版公路、材料2个专业,新版桥梁隧道工程等同于旧版桥梁、隧道2个专业,新版交通工程专业等同于旧版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2个专业。满足要求的旧版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视为有效。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应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评审指标,如合同中没有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评审指标的,需进一步提供检测报告或合同委托方出具的证 明。 (3)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的连续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 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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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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