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电动抱车购置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2025-03-264.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货物类。
7.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8.实施地点:青岛市株洲路137号卷材分公司。
9.项目主要内容:购置电动抱车一台。配有双交流免维护驱动电机,功率2*4KW,转弯时可实现分别正反转动;LDC 数字控制器;属具回收后高度:2071mm; 属具起重:2000KG; 轮胎种类:实心轮胎; 配备属具抱夹,KAUP属具:1.5T453CT。
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7.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3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
下载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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