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阳泉东区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仓储库房)11-04#、12-03#、12-01#综合服务楼电梯货物招标公告

2025-03-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东区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仓储库房)11-04#、  12-03#、12-01#综合服务楼电梯,已由阳泉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阳开行投资[2022]53号文件批准  建设,初步设计和概算已由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阳开行投资[2022]6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阳泉宏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阳泉宏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泉东区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仓储库房)11-04#、  12-03#、12-01#综合服务楼电梯。  2.2招标内容及范围:阳泉东区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仓储库房)  11-04#、12-03#、12-01#综合服务楼电梯,11-04#仓储库房(建筑面积15756㎡)  一台2T货梯,两层两站;12-03#仓储库房(建筑面积14527.9㎡)两台2T货梯,  两层两站;12-01#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13314.2㎡)两台1T客梯,七层七站。  内容包括采购、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时间: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且具备与本项目  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  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及代理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须提供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次招标的  唯一授权委托书且其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公告对制造商的所有要求。  新旧许可证资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  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 (2019) 32 号)》。  3.3所投电梯具有整体型式试验报告。  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3.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3-26 17:00至2025-3-31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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