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富顺沱江流域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 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6-510322-04-01-178822】FGQB-01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富顺县兴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富顺县兴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6-510322-04-01-178822】FGQB-016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建四个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约4.7万吨/天,新建再生水利用中心处理规模约0.4万吨/天,城乡雨污管网配套工程;购置智慧水务系统和水质监测设备等;熬溪河、天坝河、永通桥河、铁钱溪等河流治理及污染底泥清理、新建生态护岸等。(具体建设规模以建设单位审定的建设内容为准)
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为富顺沱江流域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的全过程建设周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为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或总投资额为1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注: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业绩已监理合同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业绩已竣工报告时间为准)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3月27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