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楼面地价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6二、招标项目名称: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楼面地价评估服务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内容及数量:(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任务书》)
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楼面地价评估服务 |
1项 |
人民币¥400000.00元 |
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内容完成为止。
3.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0000.00元,每家中标人80000.00元的预算总价作为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80000.00元,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声明函》。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须具备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证书并有备案(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7.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5年3月27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4月2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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