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用性小型项目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入围项目比选公告
2025-03-26二、项目编号:0747
三、项目概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采购内容:通用性小型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入围采购,本项目划分3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
包件内容 |
入围有效期 |
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1 |
设计入围采购 |
2年 |
每包各3家 |
入围供应商负责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用性小型项目的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工作与相关服务。各包件采购的服务一般适用于采购预算为2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 |
2 |
造价咨询入围采购 |
|||
3 |
监理入围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承诺最低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包1设计入围采购: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包3监理入围采购: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4)包1设计入围采购: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代理中央企业(含国资委和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总部(或全资控股子公司或省分公司)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或省部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类似业绩(合同规模不小于20万元)
包2:造价咨询入围采购: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代理中央企业(含国资委和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总部(或全资控股子公司或省分公司)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或省部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建筑工程造价类似业绩(单项合同规模20万元(含)以上或工程投资额4000万元(含)以上)
包3:监理入围采购: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代理中央企业(含国资委和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总部(或全资控股子公司或省分公司)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或省部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类似业绩(单项合同规模20万元(含)以上或工程投资额600万元(含)以上)
注:包含合同复印件、项目金额、项目内容等。内容应体现时间等业绩定义中要求的相关信息,如无法体现,可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5)包3:监理入围采购: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至少1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代理中央企业(含国资委和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总部(或全资控股子公司或省分公司)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或省部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类似业绩(单项合同规模20万元(含)以上或工程投资额600万元(含)以上)
(6)供应商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可从2025年3月26日起至2025年4月1日17:00……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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