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集鄂尔多斯市工程系列公路、汽运、轨道交通专业评审专家的通知招标公告

2025-03-26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征集公路工程、汽运、轨道交通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行业影响力的专家。 

  二、征集条件 

   (一)参加征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年以上,且聘用在相应工作岗位上,在公路、汽运或轨道交通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近5年内主持或参与过自治区(省、部)级大型公路、汽运、轨道交通工程项目2项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个;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6.自愿接受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的监督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征集   

  1.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内的; 

  2.信用记录、征信存在问题或受到过通报批评和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被组织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的; 

  4.不遵守评审纪律,不服从评审组织安排,因不正当评审引发较大社会舆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评审专家的。 

  三、征集程序 

  1.推荐报名: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各二级单位、鄂尔多斯市各旗区交通运输局报名必须由单位推荐),填写《评审专家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资格审核: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报名人员资料,对合格人员提请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3.公示:对拟征集的专家名单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评审专家库”;   

  4.动态调整:定期考核专家履职情况,对不称职或违规、违纪者清除专家库。   

    三、工作职责   

  1.参与职称评审方案标准制定、资料审核、评议及结果审定;   

  2.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落实回避制度; 

  3.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四、服务与管理   

  1.能按时出席评审会议(每年3—7天),认真履行评委职责,严格遵守评委会纪律; 

  2.专家与参评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或利益关联的,须主动申明并回避;   

  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信息、未经公开的评审结果及讨论内容;   

  4.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专家资格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通报所在单位。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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