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炉膛火焰监视系统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2025-0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炉膛火焰监视系统改造项目),采购人为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合理低价法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炉膛火焰监视系统改造项目)。

2.2 主要内容:大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两台锅炉,每台锅炉配置一套炉膛火焰内窥监视系统,现有系统现场机械部件腐蚀严重,内窥监视部件老旧,无法调整所需观火位置,监控设备为同轴模拟信号传输,清晰度差,同时市面已将近停产,已重新选型多次,后续购买困难,维护难度大。针对现有问题,对大港项目两套炉膛火焰监视系统进行改造工作。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需求书。

2.3服务地点: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轻纺经济区济民街262号)。

2.4 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7天内完成一套炉膛火焰监视系统改造工作,两套炉膛火焰监视系统分别开展改造工作,以招标人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5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提供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的承诺书或近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3.6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提供廉政承诺书。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4.公告周期及报名方式

4.1 公告周期:2025年3月26日-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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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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