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工集团隆昌公司全自动排渣净油机LC2503-024招标公告

2025-03-25
1.招标条件

1.1 新建 全自动排渣净油机 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隆昌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铁隆昌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全自动排渣净油机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全自动排渣净油机 项目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仅适用铁路项目) ;

(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 【及投标人】 完善有效的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 6 )履约信用:投标人近 3 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 获取 截止时间为: 2025-0 4 - 08 14 : 50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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