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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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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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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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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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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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民路(南二环路-泉河大道)雨水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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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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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汶上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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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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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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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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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调整修改并达到施工图深度、二次深化设计 (如需要)、图纸及相关资料审核、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设计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全部设计内容的协调管理工作,配合各阶段的报批、评审、招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包括调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的现场配合和服务工作。
②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设施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竣工试验及验收、工程(项目)相关技术检验(检测)、移交及保修、竣工图的编制等工作,对EPC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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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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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民路(南二环路-泉河大道)雨水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改造雨水污水管道,恢复路面及人行道等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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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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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资金、融资、自筹及县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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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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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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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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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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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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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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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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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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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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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①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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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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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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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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