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华清大道北侧地块规划新拓路工程可研项目磋商公告
2025-03-26(一)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广清产业园华清大道北侧地块规划新拓路工程可研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暂定19.6万元,最终结算价款以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结算审核流程审定的编制费为准。
(五)最高限价:暂定19.6万元,最终结算价款以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结算审核流程审定的编制费为准。
(六)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确定一家供应商,对广清产业园华清大道北侧地块规划新拓路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深入研究项目功能定位、技术标准,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响应承诺函》。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响应承诺函》。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响应承诺函》。……
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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