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路灯智慧提升及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路灯智慧提升及节能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60万元/年,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费预算金额 220万元/年,路灯设施运维费(以下简称运维费)预算金额40万元/年。

最高限价(控制价):260万元/年,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费预算金额 220万元/年,路灯设施运维费(以下简称运维费)预算金额40万元/年。

采购需求:

标包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路灯智慧提升及节能改造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260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局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可能产生资金不到位而无法预测的风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如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总公司或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①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且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必须由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投标活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④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办理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等投标事宜, 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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