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富新三期安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7

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富新三期安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富新三期安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最高限价:东审发〔2021〕17号文收费标准的100%

项目概况:富新安置三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合同价34031.484819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企业要求:投标企业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审定核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审核(或复核)【须提供咨询合同及出具的工程审核(或复核)报告】。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

(5)除项目负责人外,必须配备2名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否则不予认可(注册证书需体现专业)。项目组其他成员需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名。

(6)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7)承诺中标后在东台城区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备的办公设备及相应资格的业务人员。

注:潜在投标人如参与过本项目预算编制及相关服务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2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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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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