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阜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1标段施工(大台乡)水泥招标公告

2025-03-27
2025-03-27 2025-03-29 15:00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阜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1标段施工(大台乡)

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大台乡

3.建设单位:阜平县交通运输局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卓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50496)、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满足国家质量要求的GB175-2007,GB/T12573-2008规定及相关技术指标要求(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出磨石安定性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初凝时间≥45min,终凝时间≤10h,)。

2.2、质量要求:合格

3、样品提供要求:

符合质量要求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要求 。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建筑材料销售内容等。

4、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42.5水泥   1300吨   。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费、装车费、安装费等)。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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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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