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供电段头灯及手提式防爆探照灯一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27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供电段头灯及手提式防爆探照灯一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供电段头灯及手提式防爆探照灯一批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01包件:手提式防爆探照灯134台、02包件头灯218个。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报名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须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履约信用:
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②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采购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1.3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报价人需提供3年及以上免费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保证售后承诺的真实性。
(2)01包件报价厂家需提供国家防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报告和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
(3)02包件报价厂家需提供省部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有CMA或CNAS检测标识)的检测报告。
3.1.4报名供应商应提供1套样品以供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资格评审重要依据之一。项目成交后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测试样品一致。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3月27日 09:00至2025年4月1日 18: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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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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