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竹根沙Z2海上风光同场光伏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2025-03-27
一、本次招标内容

按照国家、江苏省及浙能集团公司有关光伏发电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条例,结合江苏竹根沙Z2海上风光同场光伏项目建设规模、现场条件等对项目的预可行性进行一定论证,编制本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自从 2020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 100MW及以上水上光伏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业绩和两项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并提供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如项目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项目已完工的材料】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两个业绩之一:①1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或100MW及以上水上光伏项目前期咨询服务;②1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或100MW及以上水上光伏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合同未能体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可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的业主证明材料】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3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02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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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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