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5年狮山广场周边建筑天际线景观亮化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00)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该项目位于高新区辖区内,主要包括对高新区狮山广场周边建筑天际线景观亮化提升,打造舒心的灯光环境,提升市民与游客的幸福感与满意度(具体工程量清单明细详见附件)。
2.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地点:(登录后查看)
4.本工程共1个标段:2025年狮山广场周边建筑天际线景观亮化提升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单位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5.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4.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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