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岛场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勘察、测绘、设计、工程造价)招标公告
2025-03-2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岛场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勘察、测绘、设计、工程造价)
二、项目编号:20(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该项目测绘、勘察、设计和工程造价等。
某场地勘察设计项目,项目总投资2216.6万元,项目工期24个月。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604万元。主要为丘陵地形,地下可能多有坚硬岩石且复杂,山体多为花岗岩堆积,常年绿色植被并伴有裸露岩石,海洋资源丰富。勘察、测绘应当详细、准确和细致,并对设计提供有有效数据支撑,同时应注意保护环境,建设场地环境湿度和空气盐碱度较大,应当注意实地环境对实体建筑物(构筑物)的影响。设计内容主要为:
1.新建护栏长600米(DN70钢管,上下2列设置)固定于原有钢筋混凝土柱中,并对原柱进行保护性整修;
2.平整场地约17500平方米;
3.新建钢筋混凝土/混凝土小型构筑物:
(1)单层结构10座(h≈1.8m);
(2)双层结构3座(h≈4-5m);
(3)钢筋混凝土构筑物1座(10m*2m*2m);
(4)整修部分坑沟约600米(具体以发包人指定为准);
(5)小型混凝土底座不少于30个(具体以发包人指定为准);
(6)整修原有构筑物约10座(尺寸和样式约同(2));
(7)钢筋混凝土平台(26m×26m)3个;
以上构筑物需依据实际情况覆以漆料涂层,具体颜色、样式和厚度等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4.固定样式制作小件钢制品200余个,具体样式以发包人指定为准;
5.清理树枝、杂物,依据山势选择自然山体进行整修;
6.整修改建库房:
(1)整修原有库房1个,新建墙体并安装钢板及附着材料;
(2)整修原有库房1个(新建隔断、室内装修),光、电缆线路的连接布设约30km,新建高约15-30m铁塔3座,改建现有房间1间,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通过无线连接,实现应用地域网络信号覆盖。
7.围绕场区约200个摄像头及附属设施(含立杆等)的安装、布控和信号传输等
8.其它为尼龙网(含水面上固定及撤收设施)、框架式结构、智慧屏、笔记本电脑、监控摄像头(含配套设施)、铁栏、桌椅等共不少于26类采购物资(器材)具体尺寸和样式以招标人为准。
9.笔记本电脑、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实现信号网络传输的互联互通。
勘察、测绘及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为保证项目有序稳步推进,实际建设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需勘察或设计人员在3日内赶赴现场处理解决,期间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包件1 |
场地建设勘察设计 |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勘察、测绘、设计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出最终成果,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期限为收到审查合格的图纸之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 |
无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2.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
3.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
5.承包人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全程参与。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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