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宿州市机动车尾气检验联网平台升级及监管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SZCG2025033

项目名称:宿州市机动车尾气检验联网平台升级及监管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7万元

采购需求:为保障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省级-市级-检测机构”三级联网正常传输,同时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改革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74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HJ 1238—2021)的要求,完善机动车检测过程预警机制,保证系统的高效运行,增强系统的监管能效,特开展机动车尾气检验联网平台功能升级工作并增加审核模块,同时采购2人1年驻点运维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功能升级,后续运维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 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