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销售中心矿井水质分析仪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二、招标项目:矿井水质分析仪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组织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销售中心
五、采购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六、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日期 |
矿井水质分析仪 |
根据本厂型号填写 |
套 |
1 |
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后 15个日历天 |
七、投标人资格:
(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并有能力提供招标物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二)企业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应具有成熟制造招标物资的技术,先进的制造设备、优质的产品质量,其同类产品在煤矿生产单位具有稳定的业绩,在安装、运行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四)代理商必须取得具备第三条中规定的制造商的合法代理资质。
(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六)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报名要求:
(一)制造商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文件:投标报名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票信息、检验报告及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件各1份;近三年(2022.03-2025.03)内相应的销售业绩一览表(选10笔以上)及3份商务合同并附对应的发票。
(二)代理商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书、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件各1份;近三年(2022.03-2025.03)内相应的主要销售业绩一览表(选10笔以上)及3份商务合同并附对应的发票,同时提供本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投标报名表各1份。
(三)投标人无论是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的资质证件都必须加盖公章,经扫描后有序编排以PDF格式制成一份文档传送到zbcgc@139.com邮箱内(必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九、报名时间:自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3日12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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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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