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火电机组优化控制装置招标公告
2025-03-27一、 招标条件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火电机组优化控制装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
2.2 项目规模:1×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硬件设备2周内到货;配套服务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火电机组优化控制装置(CHDTDZ026/17-QT-29501):火电机组优化控制装置。
1)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预警平台搭建所需的硬件设备及部署;
2)智能控制系统及智能预警系统基础软件平台、通讯接口配置;
3)控制算法在智能控制器中实现封装和测试;
4)空冷岛冷端优化、脱硫优化算法及控制策略等功能模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国内600MW以上火电机组燃煤控制优化相关的合同业绩,业绩类型为智能控制或智能预警。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软件成熟度认证CMMI3等级及以上认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27 14:00到2025-04-03 23: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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