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和田市援疆项目前期费及评估费项目包一招标公告

2025-03-27
项目名称:2025年和田市援疆项目前期费及评估费项目包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和田市援疆项目前期费及评估费项目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积极做好与和田市发改委、援疆工作队及各援疆项目单位协调工作,协助推进做好和田市援疆项目审批、实施、结项(验收)、第三方咨询等项目督导管理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本标项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投标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2025年1、2、3三个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
(4)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10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1、2、3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1月、2月三个月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教育附加税等税种),如完税证明中无法完整体现出2024年12月、2025年1月、2月三个月的完税情况,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无无欠税证明及完税凭证的,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2024年、2025年依法免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保代扣不作为完税依据);
(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房屋建筑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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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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