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集安市液化石油气燃气报警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项目名称:集安市液化石油气燃气报警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20000     

最高限价(元):8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安市液化石油气燃气报警器采购项目 
     数量:20000
     预算金额(元):820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20000台报警器;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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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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