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修缮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13860.75元(含暂列金25000元)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513860.75元(含暂列金2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13860.75元(含暂列金25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 量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谈判 保证金 |
1 |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修缮提升工程 |
1 项 |
建筑业 |
否 |
详见谈判文件 |
0元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企业资质要求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人员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上所属单位为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采购包1
四、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1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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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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