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20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主项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3-2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北侧。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055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3亿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一套20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不含勘察及基础工程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软土地基条件下石油化工工艺装置新建工程的以下项目业绩: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

②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③石油化工项目数字化交付项目管理经验或数字化成果交付相关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软土地基条件下石油化工工艺装置新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软土地基条件下石油化工工艺装置新建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设计个人执业业绩。

(3)采购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3月27日 14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 14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