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临沂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建筑施工企业股权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

临沂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建筑施工企业股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临沂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出资比例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临沂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建筑施工企业股权项目。

2.招标内容:收购公司须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应同时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或者承诺能在服务期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4.服务期: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并至今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应同时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或者承诺能在服务期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参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的投标单位需股权清晰(无查封冻结)、无债权债务纠纷,无司法诉讼、无对外负债、无对外担保、无劳动争议纠纷,税务正常申报。公司资质的相关转移流程必须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有关规定。

4.投标单位前来谈判时须提供《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股东决定),主要内容为全部股东均同意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企业股权结构清晰,所有股东同意股权全部转让,转让股权后临沂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本企业100%股权,并与临沂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投标单位未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

6.投标单位必须确保公司资质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公司注册地转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同时协助采购人完成注册地转移等所有手续,负责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公司主要人员变更、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同步进行变更等事宜。

7.如投标单位除上述二级资质外还有其他业务资质的,投标人同意将其他资质随本次交易一并无偿转让给采购人。

8.投标单位如需通过资质转移方式获得上述二级资质的,须提供有关资质转移债权债务承担的全部相关文件,并承诺资质转移的手续、程序均合法合规。

9.企业在近三年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为经营期以来年份)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在诉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10.企业接受采购人对目标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尽职调查。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其中牵头方应为第三方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成员方为本次被收购的建筑企业,以一个报价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各方必须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

(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当共同与收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牵头单位存在无法完成对目标公司股权收购程序等咨询服务任务的,合作终止,应全额退还包含但不限于咨询服务等各类费用;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5年3月28日上午8:30至2025年4月3日下午17:00,过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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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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