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暖通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6
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暖通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90

最高限价(万元):89.9962

采购需求:根据《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相关要求,需定期对净化区域的初、中、高效过滤器进行更换。主要包括质保范围以外的设施设备巡查、维保(定期添加润滑油、冷媒等)、风口风管定期清洗及各种耗材、过滤器定期更换等,具体内容为:(1)普通区域新风系统设备维护维修;(2)净化区域净化空调系统设备维护维修;(3)全院区暖通系统过滤器、过滤网、防虫网清洗更换;(4)定期对暖通系统进行巡检并做好相关记录,定期对手术室等有净化要求的科室进行相关指标测试并提供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1)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暖通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26 06:00至2025-04-02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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