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暗标洛阳市洛龙区八里堂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7
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八里堂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58674.39元   最高限价:1158674.3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自采(2025)0052号-1

洛阳市洛龙区八里堂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项目

1158674.39

1158674.3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一个标段。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洛龙区八里堂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箱变基础、分接箱基础及手孔井、新铺设电力电缆安装等。

(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自筹+专项债)

(5)工期:5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⑦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需依法缴纳社保。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8 日至2025年04月 03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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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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