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休宁县2025年兰水、珠光村、蓝田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休宁县2025年兰水、珠光村、蓝田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保函〔2024〕4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休宁县2025年兰水、珠光村、蓝田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2项目编号:HJXGC……

2.3建设地点:休宁县商山镇、蓝田镇

2.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1077.74万元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封禁治理、水蚀坡林地治理、沟(河)道水生态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10777445.46元

2.10项目性质:水利工程类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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