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川南大街39-43#门面商铺租赁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永川南大街39-43#门面商铺租赁招商。

1.2项目地点:永川南大街。

1.3项目规模:面积共约150平方米;(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资源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号)、集团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的通知(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

永川南大街39-43#门面商铺租赁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

1包件:面积150.00平方米。租赁期限:48月。

竞商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4.2法人企业承租者注册资本:1包件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4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4.3 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法人企业承租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4 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处于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

4.5 法人企业承租者: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 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 或企业持续正常经营的纳税证明。

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承租者:须提供个人无不良记录的征信报告、银行卡流水(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日前的存款余额不低于三个月租金)或相应同值资产证明。 同值资产包括:银行保函、房产、土地、有价证券。房产、土地、有价证券必须是竞商人完全独立所有、不附带任何抵押、质押的资产, 房产必须是第二套以上的房产,由招商人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4.6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

招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5年3月28日00:00时至2025年4月9日00:00时,……登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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