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市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北京市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加味玉屏风口服液”等10个中药制剂品种委托配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

项目名称:“加味玉屏风口服液”等10个中药制剂品种委托配制项目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加味玉屏风口服液”等10个中药制剂品种委托配制项目

5000

1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各包技术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如投标人为药品生产企业,则须具备以下资质:经市药品监督局批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认证证书或GMP符合性检查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如投标人为医疗机构,则须具备以下资质:经市药品监督局批准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PP)达标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3投标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范围或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范围必须包含颗粒剂和合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27 至 2025-04-03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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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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