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医疗系统医废暂存间建设项目合同包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5,118.8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坪县医院镇坪县中医医院等七个医疗机构医废暂存间建设及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25,118.8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5,118.8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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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固定废物处理工程施工 | 镇坪县医院镇坪县中医医院等七个医疗机构医废暂存间建设及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25,118.81 | 825,118.8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医院镇坪县中医医院等七个医疗机构医废暂存间建设及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医院镇坪县中医医院等七个医疗机构医废暂存间建设及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3)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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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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