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2025-2026年度油套管气密封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天津、河北、江苏、河南平顶山、青海、内蒙古巴彦市场需要油套管气密封检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油套管上扣的气密封性进行试验检测服务。本项目预计工作量40口井/井次,估算金额920万元(不含税),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家服务商。

2、服务标准:本项目施工应满足下面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当出现几个标准或规范阐述同一内容时,应遵循最新、最严格的描述。

《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套管螺纹连接气密封现场检测作业规程》(SY/T7338-2016)

《套管和油管螺纹连接气密封井口检测系统》(SY/T6872-2012)

质量及考核执行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及现时有效的质量标准。

本项目应依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3、服务地点:招标人天津、河北、江苏、河南平顶山、青海、内蒙古巴彦市场施工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其他生产辅助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服务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四)具有提供油套管气密封检测服务的设备、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1.设备要求:

(1)主要设备

拟派本项目油套管气密封检测设备至少6套。

注:1套设备至少包括动力设备(动力设备额定压力不低于140MPa)、储能器、液压绞车、检测工具、检漏仪、数据采集系统。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发票、设备铭牌、设备照片、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检测工具合格证(合格证至少包括以下尺寸420mm、306mm、242mm、210mm、182mm、160mm、152mm、140mm、112mm、107mm、100mm、90mm、68mm、60mm、58mm)、检测工具磁粉和超声波检测报告、数据采集系统操作说明书。

2.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现场施工作业队至少6支(每支作业队含1名队长、1名资料员、2名班长、2名井架工、2名操作工)。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生产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施工人员:人员清单、身份证、提供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辅助人员有社保证明且社保证明中包含工伤保险,也可提供社保证明、起重机指挥证(队长和班长提供,代号Q1)、压力容器操作证(队长和班长提供,代号R1)、高处作业证(井架工提供)。

(五)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提供承诺书。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还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投标人所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近1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3-28 08:00:00至2025-04-07 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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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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