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2025-03-27预算金额:23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叁万元整,小写233.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涉及吴中区东山镇渡水港、定向河、杨湾港、茭白港、油车港、直港、北望港、南望港等 25条通湖河道,为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提升水质,巩固提升水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提高应对水灾害的风险管控能力,打造镇区生态美丽绿色水网,创造百姓宜居环境,拟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5类。其中,河道工程实施清淤疏浚、护岸工程、水系连通等部分,本工程清淤河长48.29km,清淤疏浚52.92万m3;新建护岸 73.525km;新建桥梁1座,连通水系215m。
(二)采购内容:
1、编制工程质量委托检测计划,检测计划需符合市水利局质量监督机构标准。
2、原材料抽检(水泥、钢筋原材及焊接性能、止水铜片、黄砂、碎石等)。
3、中间产品质量抽检(混凝土的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尺寸结构、层面高程、平整度、垂直度、外观普查、回填土压实度、路面厚度、渠壁厚度、涵管外压荷载和内水压检测等)。
4、金属结构工程抽检(闸门制作与防腐、启闭机制造与安装、水泵安装与运行等)。
5、质量检测时间需与工程实施过程同步,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6、其它采购单位及项目认为必要的检测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单位必须在 24 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业务内容须包含以下类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质量检测资质。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注: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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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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