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京通铁路昌平至朝阳地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沈阳局管内)建管甲供物资信号电缆采购公告

2025-03-2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京通铁路昌平至朝阳地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沈阳局管内)建管甲供物资信号电缆采购(三次公告),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基建,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昌平至朝阳地357.1公里、高各庄至范各庄怀联线14.4公里现状电化改造,同步实施平改立工程,与电化改造相关的病害整治,全线线路封闭并对人口较为稠密区段实施声屏障等工程。全线供电、工务、电务、通信、房建、给排水等固定设备生产、生活设施实现集中管理。沿线张百湾、虎什哈、古北口、小水峪等25座车站及工区既有燃煤锅炉按采用清洁能源改造。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41.78亿元,资本金占工程投资的50%,计20.89亿元。其中,北京市负责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及环评征拆费用0.18亿元,河北省负责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1.14亿元,实际发生费用经各方认可后分别计入北京市城铁投公司、邯郸至黄骅铁路地方股份,其余资本金19.57亿元由铁路总公司承担。
2.2 采购内容: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信号电缆: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具有在铁路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三年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应附供货合同影印件及相对应的供货发票影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通过CMA和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三年投标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4.投标人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或暂停使用;
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可为代理商时,一个生产厂(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8时起至2025年3月31日16时(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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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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