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测绘服务采购公告

2025-03-27
项目名称: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测绘服务

预算金额:18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柒万元整,小写187.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涉及吴中区东山镇渡水港、定向河、杨湾港、茭白港、油车港、直港、北望港、南望港等 25条通湖河道,为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提升水质,巩固提升水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提高应对水灾害的风险管控能力,打造镇区生态美丽绿色水网,创造百姓宜居环境,拟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5类。其中,河道工程实施清淤疏浚、护岸工程、水系连通等部分,本工程清淤河长48.29km,清淤疏浚52.92万m3;新建护岸 73.525km;新建桥梁1座,连通水系215m。

(二)测绘内容:

测绘内容主要包含控制点测量、河道断面测量(包含施工前断面测量、清淤验收断面测量、标准断面土方开挖验收断面测量)、排泥场测量(排泥场原地面测量、验收测量)、土方计算、中线及生态挡墙放样测量等。具体工作量如下:

(1)控制点测量:每500米布设一个精度等级为四等导线的控制点,用于施工引测高程及放样,为施工提供基准点。共计需布设100个。

(2)河道断面测量:按照河道长度每30米测设一条河断面,断面宽度测至河道两侧各5米。断面根据施工节点需进行施工前断面测量(断面长度46.5公里)、清淤验收断面测量(断面长度46.5公里)、标准断面土方开挖验收断面测量(断面长度44.7公里),河断面长度共计137.7公里。

(3)排泥场测量:排场场作为淤泥的指定堆放点,也是工程计量的重要环节。对排泥场需进行原地面测量、验收测量。共计工作量为10幅图(原地面测量5幅图、验收测量5幅图)

(4)土方计算:为了方便后期工程计量,需在测绘报告中体现实际的工程量(清淤方量、挖土方量等)。共计10个组工日

中线及生态挡墙放样:主要用于河道中线放样、施工前生态挡墙定位及竣工后生态挡墙位置及长度测量,确定实际长度等。共计102公里。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建设项目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后分别进行原地面标高测绘、施工期间测量、竣工后验收测量。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注: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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