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鹤壁市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鹤财磋商采购-2025-10 2、项目名称:鹤壁市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80,000.00元 最高限价:7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HBCG-2025-0791-01 鹤壁市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780000 780000 7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采购便携式氮氧化物检测仪8套(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4 质保期:2年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相应条款的信用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7日 至 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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